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部署,新版小微企业名录系统于今日正式上线运行。新版名录进一步丰富了系统内容,在增加小微企业库集中查询、企业享受扶持信息集中公示等功能的同时,增设统计分析功能以及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等,努力实现服务大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设目标。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全国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和应用电视电话会。会上获悉,改版后的小微企业名录系统于3月1日全面上线运行。
按照《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小微企业名录系统自2015年6月30日上线以来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系统网,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小微企业相关数据归集共享工作。截至目前,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累计访问量已达565万人次,“扶持政策集中公示”板块共公示中央及地方政策4666条,“申请扶持导航”板块共公示各类政策导航信息1633条,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在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扶持小微企业相关工作不断深入,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小微企业名录系统的关注程度和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也提出新的需求。
会上,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指出,目前小微企业名录建设过程中仍存在社会知晓度和使用率不高、数据质量不完整不规范、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制约了小微企业名录的功能开发和运用效果。
去年12月,总局印发通知,决定对该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实现小微企业库全国集中查询以及企业享受扶持信息集中公示,并围绕提升用户体验,对系统各项功能进行全面优化完善,同时新增小微企业名录统计分析功能以及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等。
根据总局要求,各省区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基础数据的分析和应用,将名录系统作为化繁为简的信息平台,服务对象涵盖社会各个层面,切实强化名录系统的各项服务功能;整合工商职能,形成服务小微企业合力,使名录从“户口簿”变成小微企业经营行为的“登记簿”和实时体现全国小微企业运营状况的“晴雨表”;以人为本,优化服务,提高名录的知晓度和使用率。
据了解,各地将根据要求,严格执行总局标准规范,调整和完善本地系统建设;进一步畅通渠道,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进一步把住数据采集和归集源头,提高数据质量和运用效果,使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成为国家扶持小微企业的主要数据平台和服务平台,切实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全国各省区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及小微企业名录相关业务处室、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通过视频参会。
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介绍,新版全国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是总局按照《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人社部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共同建立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也是总局与各省上下协同联动建设的一体化应用系统。该系统建设以实现部门间、地区间的共建、共管、共用为最终目标。共建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系统网,即系统功能模块严格按照总局制定的统一标准规范,采用总局和地方共建、灵活自选的建设模式;共管,指总局和地方共同管理和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转;共用,指系统既是为全国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统一信息数据平台,也是开展小微企业相关信息交流和数据分析应用的一体化工作平台。
“小微企业名录系统的上线运行,并不意味着系统建设任务的完成。”总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强调。系统建设好不好,关键在于应用,重点在于运行维护。总局明确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小微企业名录的大力宣传,努力扩大知晓度,提高使用率;业务部门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加强协调,建立分工协作、保障系统运行的制度机制,以小微企业名录建设为契机,将相关政府部门的扶持小微企业政策与工商的企业信用信息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服务小微企业的合力。
另据悉,为客观反映各地区各部门加大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力度,交流先进做法和经验,总局将针对各地小微企业名录协调协作机制建设、跨部门数据整合、信息开放共享、扶持政策录入、网站访问数量等情况进行季度通报,促进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相关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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