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蔡敏霞)近日,《广东省学校安全 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该《条例》从2020年 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也标志着在全国率先通过 立法明确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并用专章作出详细 规范。
《条例》共9章74条,包括校园安全管理、校园 周边安全管理、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与培 训、教育惩戒与违法处理、突发事件与人身伤害事 故处理等方面内容。其中,如何明确教育惩戒的边 界?《条例》也给出了明确规定,指出中小学生校内 违规,教师可批评但不能体罚等。
防治校园欺凌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学校要怎么做
在校园欺凌事件防治方面,《条例》明 确,学校应开展校园巡查,发现校 园欺凌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 开展调查处理,必要时向学校主 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中小 学校应当建立校园欺凌综合治 理委员会。
中小学校发现学生有擅自离开 学校且无法通过联系得知其下落, 遭受或者疑似遭受性侵、猥亵,遭受 社会人员欺凌或者其他暴力伤害等 情形,应当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 护人,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涉及隐 私的,应当依法保密。村民委员会、居民 委员会发现未成年学生脱离监护,单独居 住生活或者失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 报告。禁止安排中小学校教师和学生巡查江 河湖泊岸线、堤防、山塘、水库等。
学生太皮? 不得对学生变相体罚辱骂
《条例》最引人注意的是从去年就开始 热议的“是否允许老师对学生进行“罚站罚 跑”的条款。《条例》针对该问题,特别设置 了《教育惩戒与违法处理》一章,明确了学 校教师的教育惩戒情形:中小学校学生在 校园内有用硬物投掷他人、推搡、争抢、强迫 传抄作业等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 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和批评,并可以根据实际 情况采取与其年龄和身心健康相适应的教育惩戒措施。其中特别指出,不得对学生实 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打骂、辱骂以及其他 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此外,学校发现学生在校园以及周边 安全区域内有携带管制器具、打架斗殴、欺 凌等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采取措 施保护、帮助受伤害者,通知学生监护人 或者其他近亲属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并及时调查处理;涉嫌 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另外,教职工如有歧视、侮辱学 生,或虐待、伤害学生,猥亵、性骚扰学 生,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或其他侵 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的,应当按照 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违法犯罪 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END———
限 时 特 惠:本站每日持续更新海量各大内部创业教程,一年会员只需128元,全站资源免费下载点击查看详情
站 长 微 信:jiumai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