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再监督工作步入
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分公司纪委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会
集中梳理探索再监督工作新路径、新方法、新举措
专题学习研讨会
为更好地理解把握和贯彻落实再监督工作,下面就跟小编一起从“是什么”“怎么做”两个方面来进行学习吧!
一、再监督是什么?
再监督:纪检组织对同级党政组织所属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即“监督的再监督”。
纪检组织:直接监督职责+再监督职责
↓
职能部门:业务管理职责+监督管理职责
两个明确
职能部门作为职能监督机构,自觉主动加强对业务系统日常管理和监督。
纪检组织作为专责监督机构,后移监督位次,回归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五个转变
纪检组织贯彻“三转”要求,实现五个转变
由“具体管事”向“总体管人”转变
由“一线参与”向“二线监督”转变
由“侧重过程”向“过程结果并重”转变
由“四面出击”向“重点突破”转变
由“纵向监督”向“纵横向并重”转变
二、再监督工作应该怎么做?
(一)职能部门怎么做?
职能部门要正确对待来自同级纪检组织的监督,视监督为支持、爱护和帮助,主动欢迎监督,诚恳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
1.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实施办法》明确了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重点工作:
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
二是梳理、完善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管理制度的情况;
三是对重大工作部署推进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四是在履行监管职责中是否存在应发现而没有发现问题,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不及时督促整改情况;
五是对于审计、巡视巡察、监督执纪等发现移交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六是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其他方面的情况。
2.建立监督管理责任清单。
职能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职责和权限业务知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对涉及本部门的管理事项列出监督管理责任清单,用以指导本部门正确及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3.加强对业务系统的监督检查。
职能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认真督促整改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组织报告,避免因失察失管等失职行为导致问题进一步恶化。
4.实行监督检查工作备案制。
职能部门应就开展业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每半年向同级纪检组织备案一次。检查工作情况应包括检查的单位或项目、所发现问题清单及督促整改建议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的应于当次检查结束后即向同级纪检组织移交。
5.不断提升监督管理能力。
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本领域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加强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强化关键节点卡控,提升日常监督管理和过程监督管理的能力。
(二)纪检组织应当怎么做?
纪检组织应强化问题导向,从“问题”切入,建立健全有效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工作机制,归结起来就是再监督“三步法”。
再监督“三步法”
第一步,发现问题。
把监督的重点放在“问题”延伸处置上,拓宽发现和收集问题渠道。
第二步,分析问题。
聚焦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做好问题分析,对照看看有没有以下情形,从而排查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是否存在问题。
一是同类别问题在同一单位或部门屡次发生;
二是较长时期同类别问题在多个单位或部门发生;
三是问题存在多年,迟迟未能发现,导致问题越来越严重;
四是对巡视反馈、审计报告、监督建议等方式指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认真和及时督促整改,导致问题持续存在或越来越严重;
五是在履行监管职责中应发现而没有发现问题,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整改;
六是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不及时向纪检组织移送;
七是落实上级和公司重大工作部署,责任分解不明确、督促落实不到位,导致工作任务未完成。
第三步业务知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处理问题。
纪检组织应采取分类处理方式、结合审查,剖析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真正解决问题。
分公司纪委将牢牢把握再监督工作抓手
促进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切实提升分公司日常监督管理效能
有效保障党章党规党纪
国家法律法规
企业规章制度得到坚决执行
助力推动分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确保“双战双胜利”
本期供稿:纪委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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