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调解仲裁】
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业务办理指南(上海地区)
上海地区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决策部署,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防范病毒感染风险,调解仲裁机构多数暂停受理调解及仲裁申请。
不过,大家不用担心合法利益受到影响。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疫情防控期间仲裁时效中止。一旦,相关政府部门宣布疫情结束后(即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继续计算。同时,已经受理的案件,中止审理。所以,不会影响审限。
近日,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科学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同样重要。稳定物资供应和社会预期、维持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才是重中之重。近期,人社部发布针对企业复工复产中普遍关心的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社保缴费等方面有关问题的问答。
上月,上海市政府下发《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沪28条”),各部门已陆续出台各项细则并开始具体实施。
前几日,上海发布就12个部门出台的落实细则文件,整理出《上海抗疫惠企28条百问百答》,我们相信一系列复工复产的保障措施会逐渐给劳动者带来实惠,带来春天的美好希望。
那么,如果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
首先,请大家继续做好疫情防控,不要随意跑到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或仲裁机构去现场申请,静候消息。
其次上海劳动手册,可以尝试通过网上申请、网上预约等方式联系调解仲裁机构,避免现场接触。
方法一(适用区县调解仲裁机构):
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上海人社”手机APP;通过实名认证注册登录后上海劳动手册,点击“网上调解—调解申请”模块;按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根据信息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及诉求,提交劳动争议网上调解申请;填写调解申请时请确认预留联系方式正确,用人单位名称须以工商登记注册名称为准。提交完成后,请耐心等待,保持预留联系电话畅通,专职调解员会通过电话联系进一步确认信息,指导申请人完成信息完善及相关核实确认工作,并组织调解。
方法二(仅适用市仲裁管辖范围):
市、区两级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不同,市仲裁机构一般处理涉外劳动争议,如果市民朋友就职用人单位属于注册资本为壹仟万美元以上外资(含台港澳)企业,或者本人为外籍或台港澳人员,就可以直接搜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该号不仅可以注册申请调解,还可以在线查询很多实用信息。比如:在线查询法律法规、在线12333机器人问答(解决12333电话占线的问题),特别是可以在线查到所有调解仲裁机构的电子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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