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毒舌律师》看香港司法制度
法耀星空原创普通法认为,如果控辩双方竭尽所能,各自提出对己方最有力的证据,法庭提供充足的控辩对抗机会,将庭审中所采用策略的主动权,以至于提出什么法律案例,传唤哪些证人出庭的决定权,都交由控辩双方所有,然后由一个公正的第三方居中裁判,这将是一个最公平的制度。
作者|李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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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毒舌律师”作为电影片名,很容易让观众联想起律师的三寸不烂之舌。观看影片之前,我在朋友圈刷过影片中的一个小片段,一位刑事大律师在法庭之上,慷慨激昂,不畏权势,毒舌般地辩护,以捍卫法律的尊严。
观影之后,我认为影片最大的亮点在于撩起了观众对公平、正义、平等的愿望与追求,带领观众一起为公平、正义呐喊狂欢,不愧是一部十分优秀的律政剧。
故事从一起冤案讲起,主人公林凉水是从体制内辞职的大律师,这是他接手的第一桩案子,却因自己恃才傲物的性格,玩世不恭的态度,吊儿郎当的拙劣辩护,与本应胜券在握的无罪案件失之交臂,让一个被权贵构陷的丧女悲痛的母亲深陷冤狱之灾。
林凉水明知自己的当事人曾洁儿是冤枉的,自己工作失职,证人作假证,正义被操控,当事人由被指控虐待儿童,到误杀成立被判了十七年的监禁,上诉被驳回,追悔莫及。也就是这个时候,林凉水的良知被唤醒,开始踏上为了正义而战的逆袭之路,可喜的是两年之后,案件终于迎来了转机,当年做假证的保安陈球在临终前留下遗言,证实自己做了假证,陷害了曾洁儿,出现新证据就有望启动再审,同时不幸的是,钟氏家族利用自身权势干扰司法,企图陷害曾洁儿永无翻身之日,运作指控曾洁儿谋杀。影片结局大快人心,最终在林凉水大律师团队调查取证,审查暗访,斗智斗勇,寻找真凶,有效辩护地坚持不懈努力下,曾洁儿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
香港之所以成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安定而繁荣,主要因为香港拥有一套相当健全的法律制度。香港影片《寒战》曾对法治的解读惟妙惟肖,由刘德华出演的香港保安局局长,在一场新闻发布会上,用大段台词宣告,香港之所以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和亚洲最安全的城市,是因为法治。
香港的司法制度由不同级别的法院组成,当人与人之间,或者个人与政府之间,就大家的权利与义务发生争执时,文明社会会将这个争执诉诸于法律,交由法院解决。所以,法庭本应该,也应当是一个最公平、公正的地方。
香港属于普通法系,普通法对司法独立极其重视,并通过不同的制度保障司法独立。法官的高薪、独立性直接影响着整个法律制度的公平与公正。普通法也极为注重公平审判的原则,确保每个人都能获得公平的审讯。
普通法认为,如果控辩双方竭尽所能,各自提出对己方最有力的证据,法庭提供充足的控辩对抗机会,将庭审中所采用策略的主动权,以至于提出什么法律案例,传唤哪些证人出庭的决定权,都归控辩双方所有,然后由一个公正的第三方居中裁判,这将是一个最公平的制度。
在这种制度之下,律师扮演着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林凉水是大律师,不是他故意以“大律师”自我标榜。“大律师”来自于英国法庭制度,香港律师制度继承英国的传统,有着大律师与事务律师划分,将出庭诉讼的律师称作大律师控方律师,而只能办理法律事务的不能出庭的律师称作事务律师,他们没有高低从属的关系控方律师,只是工作性质、范围以及专业守则不尽相同而已。
法院乃公开的地方,审判必须公开进行是一项重要的法治原则,只有公开审判才能保障司法独立和公正。香港法庭除非公开审判案件不限制旁听,这充分体现出了香港的法治与文明程度。所有公民和媒体记者都可以旁听案件,所以影片中钟氏家族只能利用自身影响力占据了所有旁听席,还禁止媒体旁听报道。
几年前,我曾到访香港,专门到香港高等法院旁听案件。旁听不需要任何手续和证件,只要不属于非公开审判的案件都可以听审,只有不许摄影的合理限制。我到香港高等法院一楼大厅前台,没有安检,不用存包和手机,询问工作人员哪个法庭正在审理刑事案件,于是工作人员在一张纸条上写下来递给我,我拿着纸条乘坐电梯上楼寻找相应的法庭,在电梯里碰到一位记者,得知她也是旁听案件的,进出法庭不必获得法庭的许可,只需向法庭鞠躬即可,这种礼仪是对法律的尊重,没有法警虎视眈眈维持旁听秩序,一切显得很和谐。
影片中的案件重大,被告人不认罪,故法院遴选陪审员,由七人组成陪审团审理。一般陪审团成员都是从普通人中选举出来的,这些人大多数不精通法律,一般安排10至100名有资格的陪审员候选人等法院传唤,书记员抽签,控辩双方可可以对候选人提出反对。
陪审团是香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陪审团为公民提供了司法参与的机会,陪审团的判断就是一般民众放在法律对陪审团的规定之下都会做出的判断。当案件进入陪审团的秘密评议阶段,谁也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必须保持他们独立不受干扰。
陪审员们基于良知、经验、感性、理性以及“人之常情”对案子进行评议,这个过程神秘而权威,他们会在一定时间内作出裁判,而且不用说明裁判的理由,但必须最少有五名陪审员认为被告人有罪才能裁定罪名成立,然后由代表将裁判结果告知法官后,有罪还是无罪,这个时候没有人能够改变裁判的结果,哪怕这个结果是多么的荒唐,便一锤定音。
剧中有一个情节令我记忆犹新,就是林凉水自信满满地传召辩方证人钟景颐出庭作证,证明目的是在其回家前,房门是开着的,这就不能排除有第三人作案的可能,普通法要求控方必须要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标准,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所以只要证人如实作证,当事人就会无罪释放,但是证人忽然倒戈,在法庭上死咬着门是关闭的,结果摆了他一道,林凉水准备向法庭申请将该证人列为敌意证人。
一旦法庭宣布转为敌意证人后,辩方就可以使用引导性问题提出盘问,并可以传召其他证人以推翻敌意证人的证言,这样才可能转危为安,否则将会很被动,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要将辩方证人转为敌意证人的前提,是要证明该证人先前曾作出完全相反的证言。但是因林凉水自己的工作失误,太凭经验办事,导致没有在庭前对钟景颐取证,无法将钟景颐转为敌意证人,林凉水对倒戈的证人无计可施,备受打击。
香港法庭设置与内地刑事法庭布局有一个共同特点是,被告人的席位离辩护人席位很远,不方便被告人与辩护人进行沟通、交换意见,甚至常常把被告人遗忘在角落,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
影片中,在法庭审讯时,林凉水建议法官休庭,接着在被告人羁押室,同自己的当事人进行交流,核实证据,然后对证人交叉询问,揭露了证人的谎言,击溃了证人的心理防线,可谓是法庭交流权起到了积极帮助作用。
然而在内地,这种情形是不可能见到的,法律也没有赋予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法庭交流权,仅有的是在开庭前,经法庭许可,辩护人可以和被告人进行短暂的交流。
其实,我国已经有了法庭交流权的制度雏形,例如《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被告人供述发生重大变化、拒绝辩护等重大情形,经审判长许可,辩护律师可以与被告人进行交流。
法治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政府官员、立法议员、富商名流,一旦触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概不例外。影片最高潮的地方就是法庭最后辩论阶段,林凉水补充发表辩护意见,在法庭上咆哮道:“以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现在都改口说法律面前三六九等,我就要看看,今天谁高人一等”如此诘问,不得不发人深思。
“曾洁儿虐儿—误杀—谋杀”案获得无罪的结果,离不开控方律师的鼎力相助。电影中控方律师有一句经典台词:“我帮助的不是那些人,我帮助的是这个制度。”这个制度指的就是所有人有权获得公平和公开审讯的权利,所有人在未经判罪之前均假定无罪……这些制度建立在宁纵勿枉的信念上,在法律正当程序上尽可能减少无辜的人被判有罪入狱的风险。
李耀辉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
Tel 177 1711 7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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