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股全面实施注册制之后退市新规,在上市公司越来越多的同时,公司退市的节奏也将加快,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好的公司请进来,不好的公司请离开!
退市新规主要分为财务类、违规类、规范类及交易类退市等如下四种情形:
一、财务类(或追溯调整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扣非前/后净利润取低者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设退市风险警示*ST;一、财务类(或追溯调整后):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退市新规,净资产为负,设退市风险警示*ST;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设退市风险警示*ST;
上市公司因触及以上三项情形,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年报扣非前/后净利润取低者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
(2)年报净资产为负;
(3)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
(4)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5)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二、重大违规违法退市
1.上市欺诈发行 、重组上市欺诈发行 ;
2.危害公共安全;
3.年报造假,连续2年虚假记载营收/利润总额达5亿,且超过2年营收/利润总额的50%;
三、规范类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半年报,且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四、交易类
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或低于3亿市值!
@郭勤贵律师,
北大清华双硕士
哈佛耶鲁访问学者
执业26年北京律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专注于公司、证券、金融、知产等诉讼案件代理及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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