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要说一下英文跟中文的不同。
我在美国教过中国文学,一些美国孩子的中文实在不好,只能用英文翻译来读中国文字。
有一天我教到一首诗,贾岛的《寻隐者不遇》。
大家都会背了。我把它翻成英文,先用意译,一看就懂。
然后直译,所谓literal translation,我希望美国的孩子知道中文诗原来的风貌是什么样,字的次序是怎么来的。
比如“松下问童子”,直译“pine under ask boy”。
这样一来呢,美国孩子立刻糊涂了。
奇怪!“松下问童子”,谁在问呀?没主词。
“言师采药去”,谁在发言?谁在回答?
“只在此山中”,谁在山中?
“云深不知处”,更不知道是谁了。
都没有主词,你们中国人怎么知道这一句讲张三,那一句讲李四呢?
我就说我们的头脑比你们好,比你们好一点。
其实,这是中文的文法的关系。
我们看上下文就得了,往往不觉得需要主词。
我们问候朋友时说:“饭吃了没有?”我们不说:“你吃饭了没有?”也不说:“饭被你吃了没有?”
英国人、美国人看着就觉得没头没脑的句子来了。
可见英文的文法中重要的字眼,我们认为可有可无,甚至没有还好一点。这是中文、英文很大的不同。
02
我再举一个例子。李白的《静夜思》。
如果用英文说,就是“我床前明月的光,被我疑惑成地上的霜;我举头看看那明月,我低头又思念我的故乡。”
自然没有原诗那么好了。
“学生必须爱国”,这是很好的一句中文。
可是英文不能说成“Student must love country.”这是不地道的英文。往往要说成“A student must love his country.”
你看,凭空多出两样东西来了!一个是indefinite article,不定冠词;一个是personal pronoun,所有格。
对中国人来说,“一个”学生爱国,“三个”学生爱国,“五百个”学生也爱国,我犯不着讲多数少数。
爱国当然是爱自己的国家,不会爱到日本去,也不会爱到印度去,犯不着战战兢兢地说“我的”国家、“他的”国家。
中文好像潇洒一点,英文呢,好像认真一点,不过有时候显得啰唆。
比如中文说“他比班上的同学都高”,这没错。
英文就不能说“He is taller than the students in his class.”这错了。
正确的说法是“He is taller than any other students in his class.”好精确啊!但是也啰唆。
再比如,英文有个连接词很重要,就是and。
英文说husband and wife,father and son,mother and daughter,teacher and student,中文则是“夫妻”、“父子”、“母女”、“师生”,根本不需要这个连接词。
我们不能想象一个地道的中国人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以及茶。”(笑声)
可是英文一定要这样说:“There are four seasons in a year. They are spring, summer, autumn and winter.”
好像他们特别怕这些字失去了联络。
我们就很潇洒,和盘说出来就完了。
03
英文喜欢用one of these(……之一)这种说法。
《老残游记》以前的中文都没有什么之一不之一的,可是现在就很流行了。
如果你带一个同学回家,介绍给母亲说:“这是小张,我的好朋友之一。”那么你妈妈心里想:“哇,你有几个好朋友呢?”
或者报上介绍画家,登一幅《江上秋色》,说是李可染名画之一。
李可染有很多画,犯不着说“之一”。
这“之一”是西方人的思维,讲到一样东西都要把它跟同类照顾一下。
如果你说“西施是中国最有名的美女之一”,好像很精确,
可是你没有跟我说你心目中的中国美女有几个,
是七分之一呢,还是十个中间的一个,仍然是含糊的。
所以英文看起来很客观,很精确,其实也不见得。
“Michael Jackson is one of the most famous singers in the world.”
好像很精确,其实most famous singers已经到顶点了,可是one of又把他降下来了。
降到哪儿了?也不知道。
英文是不是比中文精确呢?未必!
你说李白是中国非常有名的大诗人,而不必说是中国最伟大的诗人之一。
因为“最伟大”是很容易定位的,就是到顶点了,而“之一”又把他降下来了。
降到哪儿呢,你没有说五个还是八个,我也不知道。
所以我们学英文要努力学正宗的英文,同时也不要忘记中文。
04
中文是比英文更古老的一种文字。
1066年法国人去攻打英国的时候,英文还在变化之中请说中文用英语怎么说,还没有怎么成形。
在公元开始的时候,也就是耶稣那个时代,世界上还没有英文这个东西。
我们学英语固然是要努力地学,
说得实用一点,我们可以和外国人打交道,
说得超越一点,我们可以学习英国的文学。
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中文,
中文是一种非常优美、非常伟大的语言。
看看我们的成语就知道了,
成语都是中国语言美学的结晶。
随意举个例子,比如“千军万马”“千山万水”“千秋万代”、“千方百计”等等这些四字成语,都是调好的音调,平平仄仄。
“千山万水”就是形容山和水很多。难道过一座山就碰到十条河吗?
谁要说“千水万山”,也没有什么不对,过了一条河就看到十座山,也无非是山水很多、路途很远的意思。
可是“千水万山”不符合美学,平仄仄平,不好听。
“千军万马”也是如此。
一个兵要骑十匹马吗?可是我们就很顺口地说“千军万马”来表示军队之多,
因为平平仄仄很好听请说中文用英语怎么说,好听就容易记,
读起来顺口,听起来入耳,就流传下来。
这就是中国语言的美学。谁也不会说“他千计百方要害我”。
再比如说“山明水秀”。
水当然很秀美,山凭什么“明”起来?山又不是太阳。
如果说“山秀水明”,“水明”是很通的,水是亮亮的,“山秀”也可以说。
可是我们偏偏要说“山明水秀”,那就是符合中国对仗、平仄、铿锵之道。
又说“红男绿女”,这又不是什么大学问的成语,“红男”平平,“绿女”仄仄。
可是女性向来是与红色联想,“红粉知己”“红袖添香”“红装”等等,女人很少配绿色。
可是我们却说“红男绿女”,那就是平平仄仄而已。
不过偶尔有一点例外。
成语里有一个词,我觉得完全不合中文美学。
这个四字成语就是“乱七八糟”。
你想,按照平仄对仗,本来应该说“七乱八糟”,可是我们偏偏要说“乱七八糟”。
这真是乱七八糟!(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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